【2024囤房稅懶人包】囤房稅2.0三讀通過!實施時間、如何計算、有哪些影響報你知

囤房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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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將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並針對持有一定數量非自住住宅的投資客,依照持有的房屋數量進行額外課稅,進而落實居住正義,有別於囤房稅2.0版本有改了什麼?就讓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2024囤房稅懶人包吧~

【囤房稅】是什麼?

  • 現況: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公益出租人使用及非自住住家用,其中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3.6%,地方政府可視房屋所有人持有戶數自行訂定差別稅率。
  • 目前有12個縣市按所有人在縣市內持有戶數(縣市歸戶)訂定差別稅率,餘10個縣市按法定稅率下限1.5%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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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來源:財政部

現行稅制

  1. 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1.2%。
  2. 其他供住家用者(非自住),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5%,最高不得超過3.6%。
  3. 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修正後新制2.0

  1. 自住(全國單一自住,排除房屋現值超過一定金額之房屋),稅率調整至1%非自住稅率(囤房稅),稅率下限調整至2%,上限調高為4.8%。
  2. 仍由各縣市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
  3. 由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不同縣市只要合計超過三戶都將被課予囤房稅)。

【囤房稅】囤房稅2.0的區別

重點1:提高多屋持有成本

  • 目的: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
  • 作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且各地方政府必須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

〔例如2戶以下均2.4%,3戶以上均3.6%,小財如有4戶房屋,則這4戶都會按3.6%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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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來源:財政部

重點2:全國單一自住減稅

  • 目的: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
  • 作法: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排除房屋現值超過一定金額的房屋),稅率從1.2%調降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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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來源:財政部

重點3:出租申報所得減稅

  • 目的:鼓勵釋出空置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
  • 作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含包租代管),法定稅率從1.5%-3.6%調降為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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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來源:財政部

重點4: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

  • 目的: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
  • 作法: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從1.5%-3.6%調降為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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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來源:財政部

重點5:鼓勵建商釋出餘屋

  • 目的:參酌縣市現行規定訂定建商合理銷售期間,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
  • 作法: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3.6%;超過2年的餘屋則適用一般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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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來源:財政部

  • 不受影響:自住3戶、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維持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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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來源:財政部

【囤房稅】實施時間

  • 財政部於8月18日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間至9月18日,完成預告程序後,預計於9月底前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12月31日前,與立法院黨團積極溝通,以期完成修法。
  • 預定113年7月1日起實施,114年5月開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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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來源:財政部

【囤房稅】受影響族群

  • 當對於非自用住宅持有數量加重稅率,首當其衝被課徵囤房稅2.0的族群就包括:
  1. 持有長期庫存、大量餘屋的建商
  2. 持有多戶房產並出租的房東、無報稅的房東
  3. 非自住供旁系親屬使用。
  • 納稅人不受影響:包含自住三戶、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維持1.2%。

【囤房稅】囤房稅計算

  • 房屋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 房屋課稅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 ±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

也就是說,並按照房屋目前的實價課徵,而是用「現值」,現值是要依核定的單價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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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9,來源:行政部

【囤房稅】Q&A

Q1:囤房稅從第4戶起算是按4戶平均價值徵收,還是依置產先後順序的第4戶?

A:依現行規定,囤房大戶在不同縣市持有房屋,例如在台北持有3戶、高雄持有3戶,皆可適用較低的自住稅率;改採全國歸戶後,6戶房屋只能有3戶自住,剩餘3戶為非自住會被課囤房稅。至於房屋跨縣市者,民眾未來可自行選擇申報縣市。

所謂的第4戶起,就是持有人在三戶自用之外的第4戶,不以購買先後順序為準。

Q2:自住房屋稅率又是多少呢?

A:自住戶數維持3戶,稅率1.2%,為鼓勵輕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至1%。

Q3:何謂自住房屋?

A:住家用房屋要符合下列3項條件,才屬於自住使用:

  1. 房屋出租使用。
  2.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台合計3戶以內。

Q4:課徵囤房稅會產生的後續效應?

A:實際上的狀況很可能是這樣:課囤房稅➜囤房族調漲租金➜租金上漲、投報率上升➜囤房族買更多房屋出租。

政府透過提高非自住住家的稅率,以及全國總歸戶的方式,希望促使囤房者釋出閒置房屋,改善市場供需不平衡問題,進而穩定房價。

然而,這也可能導致囤房者轉嫁稅負成本到租客身上,進一步推高租金水平,造成本來就弱勢的租屋族生活成本增加。

房屋稅懶人包

Q5:房屋課稅面積中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應如何計算房屋稅?

A:依房屋稅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即非住家使用部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按實際使用面積計課,其未達全部面積六分之一者,以六分之一為準,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Q6:房屋空置時應如何課徵房屋稅?

A:空置房屋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分別以非自住之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無使用執照者,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非自住之住家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如各縣市之徵收細則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Q7:違章房屋要不要課徵房屋稅?

A: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亦不例外,應依其使用情形,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Q8: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如何適用稅率?

A: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除符合公益出租使用者可按稅率 1.2% 課徵房屋稅外,其餘因不符合自住使用房屋之認定標準,因此,法人持有之住家用房屋應按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

【2024囤房稅懶人包】總結

囤房稅2.0的目標是改善現行房屋稅制,鼓勵誠實報稅,增加市場供應,進而平衡房價,期許在政策上路後,能達到平衡供需、穩定市場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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